close

總統府今天(25日)舉行中樞慶祝行憲暨月會,邀請司法院大法官陳新民針對釋憲制度進行專題報告。陳新民指出釋憲的重要性,並認為如果沒有健全的釋憲制度,就不可能成為高素質的法治國家。

總統府月會今天邀請司法院大法官陳新民以「如何強化憲法與基本人權維護者的體系功能--我國釋憲制度與展望」為題發表演講。

陳新民指出,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規範,但如果遇到違憲的情況,就需要有單位做判斷,因此才有釋憲機構的存在,否則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制度將會落空;同時,釋憲制度也要健全,才能成為高素質的法治國家。陳新民:『(原音)沒有健全的釋憲制度,那國家不可能成為高素質的法治國家。看到現在很多國家都有憲法,只要看他釋憲制度沒發揮功能,就可以知道法治國家搞不好,品質也很差,各位想想,我們周邊很多國家都這種情況。』

對於未來,陳新民認為大法官審理案件可改以法庭組織的形式、言詞辯論程序常態化、增訂選案制度、採行主筆大法官顯名制、以及合理降低少數立法委員的聲請門檻等。

陳新民也表示,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成立至今已經超過一甲子,居亞洲之最,到現在也做出了734號解釋,許多解釋案都發揮了統一我國法律秩序、穩定憲政發展,為迅速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安定的社會基礎。但他也認為,面對數位化時代到來,釋憲體制應該全盤更新,以便具備面對更大挑戰的能力,大法官也要對自己的職務與責任有更大的期許。黑糖薑母茶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dr6154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